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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民工讨薪等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发布时间:2009-03-17  来源:河北日报
摘要:河北省日前启动“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推出多项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其中在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群体性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河北省日前启动“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推出多项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其中在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群体性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要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每个公证处年内要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以上,以此扩大法律援助、法律救济覆盖面。我省还将继续推进律师进驻信访部门值班制度,年内90%以上的政府信访部门要有律师进驻值班。同时,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拆迁纠纷中侵害农民权益及五保户、低保户社会保障纠纷、灾害救助等方面的维权工作。(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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