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3月17日电(记者吴俊)受金融危机影响,深圳不少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记者从深圳市政府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圳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通过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青年见习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市市级及区级财政每年共投入促进就业资金4亿余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投入。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新政策)当中提出了十大惠民政策,其中包括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中介机构推荐就业,中介机构可获得每人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新政策还增加了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照4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新政策尤其加强了农民工培训服务,完善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制度,据统计,2009年深圳担负省外在深圳就业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将达到5.2万人,省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将达到2万人。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新政策还对青年见习给予优惠,对30周岁以下、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失业人员和本市新成长劳动力,提供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免费见习培训,见习期间每月按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同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接收见习的企业,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同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扶持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收费减免、创业资助、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促进就业的对象不仅限于户籍居民,而是面向全体劳动者,实行不同就业群体的统筹就业政策。深圳市将通过新政策的实施,实现登记失业率3%以下,失业周期不超过6个月,新增失业人员就业率80%以上、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率80%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80%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归“0”的目标。
深圳出台就业新政策 每年投入4亿元促进就业
发布时间:2009-03-18 来源:新华网
摘要:受金融危机影响,深圳不少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记者从深圳市政府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圳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通过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青年见习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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