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福建将对重度残疾人实施多项救助

发布时间:2009-04-14  来源:新华网
摘要:福建省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其最大的亮点是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政策。根据《意见》,福建省重度残疾人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将增加补助金额。
        新华网福州4月13日电(记者康淼)福建省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其最大的亮点是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政策。根据《意见》,福建省重度残疾人将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将增加补助金额。

        福建省残联理事长陈震告诉记者,《意见》由福建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对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特别体现了对残疾人中的弱势群体的关注,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目前,福建省共有221万残疾人,其中重度残疾人约有40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8%左右。

        陈震说,目前,福建城市重度残疾人已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农村还有23万重度残疾人尚未纳入救助范围。根据《意见》,城乡低保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按当地筹资标准,由政府承担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

        根据《意见》,福建省还将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增加补助金额。在原有低保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城市每人每月50元、农村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加发低保金,对低保对象中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人员也要给予适当照顾。福建省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约有11万人。

        福建省还将对低保边缘户的重度残疾人发放困难补助金。对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按城市每人每月补助50元、农村每人每月补助3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金。福建省低保边缘户的重度残疾人约有6万人。 

        根据《意见》,福建省还将对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发放补助金,按城市每人每月补助50元、农村每人每月补助30元。福建省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约有8万人。

        目前国家尚无重度残疾人认定的明确标准,根据福建省标准,重度残疾为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一、二级(含达到以上一种残疾类别和等级的多重残疾)。(完)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