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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鲍鱼”正式入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发布时间:2009-04-29  来源:齐鲁晚报
摘要: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鲍鱼已被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烟台市第5个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齐鲁晚报烟台4月28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烟台鲍鱼已被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烟台苹果、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烟台市第5个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

  据了解,目前标明为“烟台鲍鱼”的鲜活鲍鱼产品在国内鲍鱼消费市场上占总数1/4强,已成为烟台市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烟台鲍鱼在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公告期后,正式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烟台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烟台鲍鱼”获批地理保护标志后,消费者将更容易识别烟台鲍鱼,避免买到非正宗的烟台鲍鱼。记者 曲是捷 通讯员 莫言 李慧 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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