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包工头欠了78名大连和外地农民工共50万余元的工资,却“人间蒸发”了。无奈中,78名农民工只好找发包方即大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讨要工钱,在大连铁路运输法院的努力下,几经周折,终于从该公司要出50万余元,支付给了这78名农民工。
厂房竣工了,包工头却“下落不明”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6年9月,被告大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营口一化工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建营口化工公司一厂房。合同签订后,被告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另一自然人吴某某,吴某某就雇用原告陈希有、王忠志、徐鹏等分别来自庄河、河南的78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由吴某某向这些农民工支付工资。
2007年8月,厂房竣工了。但是,吴某某仅支付了农民工部分工资,还欠工人工资合计50万余元没有给付,后来,吴某某竟然“下落不明”了。
2008 年1月,这些农民工找不到吴某某,便找到了发包方即被告大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要求给付工资,被告给付了2万元,并出具了一份支付余下50万余元工资款的承诺,但是被告未履行其承诺。所以,78名农民工推选三名代表于2008年5月向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大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支付所欠工资 50万余元。
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终于拿到血汗钱因此案涉及农民工维权,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大连铁路运输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审判庭快立快审快办。民事审判庭迅速组成合议庭依法审查证据材料,并于2008年6月、7月、9月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于9月26日当庭依法判决被告给付78名农民工工资50万余元,支持了农民工全部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被告对所欠工资50万余元全部予以认可,并与原告达成还款协议,最终此案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处理的结果都比较满意。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近两年的民事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最近,两个农民工手捧一面绣有“心系民工、热情服务”的锦旗来到大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非要亲手将这面锦旗送到办案法官的手里不可,他们说,他们是代表着大连和河南两地78名外地农民工的心意呀。
78名农民工追回50万血汗钱
发布时间:2009-05-15 来源:大连晚报
摘要:一名包工头欠了78名大连和外地农民工共50万余元的工资,却“人间蒸发”了。无奈中,78名农民工只好找发包方即大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讨要工钱,在大连铁路运输法院的努力下,几经周折,终于从该公司要出50万余元,支付给了这78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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