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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低保线提至1500元

发布时间:2009-05-19  来源:南方农村报
摘要: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近日说,要在年内把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逐步纳入低保救济,并探索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本报讯 省民政厅厅长刘洪近日说,要在年内把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家庭逐步纳入低保救济,并探索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今年初,省民政厅提出,要力争在2009年逐步将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此,刘洪说,目前,珠三角一些地方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村民尚未纳入低保。下半年各地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逐步纳入低保救济。

  刘洪说,城乡低保标准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30%的比例,综合确定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如家庭中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及单亲家庭等家庭成员,在已核定低保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补助水平。要逐步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探索建立不分城乡、不分户籍性质的社会救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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