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济南选聘150名毕业生任职农村 户口可留现籍

发布时间:2009-05-26  来源:济南时报
摘要: 5月25日从山东省人事厅获悉,今年山东省将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济南市将选聘150名高校毕业生。
        5月25日从山东省人事厅获悉,今年山东省将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济南市将选聘150名高校毕业生。 

        济南市将选聘150名 

        此次山东省分配到各市的选聘计划为:济南150名,青岛100名,淄博160名,枣庄146名,东营40名,烟台176名,潍坊300名,济宁440名,泰安249名,威海205名,日照51名,莱芜50名,德州343名,聊城170 名,菏泽243名。临沂、滨州今年不再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 

        (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此前各地自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经县级主管部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经报名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6月1日—5日,报考济南的考生可以登录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报名。 

        聘用后助学贷款国家代为偿还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力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在村任职期间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完)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