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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真坑农 电视台变相成帮凶(2)

发布时间:2009-07-2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摘要:筑好电视邮局两道堤坝 由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网络覆盖远高于其他国内中小快递公司,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的消费者,骗子公司都选择中国邮政快递向农民邮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邮政部门代收货款业务让不法奸商钻了
  筑好“电视”“邮局”两道堤坝

  由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网络覆盖远高于其他国内中小快递公司,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的消费者,骗子公司都选择中国邮政快递向农民邮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邮政部门代收货款业务让不法奸商钻了空子,这一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也意识到了。从今年开始,取消先付款后交货制度,允许开箱验货的重大举措在国内6个省份开始试行。

  有关专家表示,此举增加了消费者电视购物的安全系数,应该逐渐在国内其他省份推广。宗守运说,允许开箱验货是消费者防范欺诈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这无疑是为防御骗子公司欺骗消费者行为筑上一道堤坝。

  整治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要从“媒体”这个源头抓起:实行“媒体问责制”。宗守运说,“今后国家应出台明确规定,一旦哪家媒体播出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就由该媒体承担一切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第37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并追求相关行事责任。此外,该法中明确规定了广告审查制度。

  宗守运表示,当前虚假电视广告猖獗,是典型的“无视国法,有法不依”。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直接针对电视、网络购物等新兴购物方式直接出台相关行政规章、法规。之后要进行严格执法,而不能仅当成一种口号。“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执法如果不到位,法律也就成了摆设。”

  电视购物本身没有错。在当今社会资讯发达情况下,电视购物被称为继零售、超市之后的第三次销售革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巨大成功。有关数据显示,最近几年,美国的电视购物营业额都超过900亿美元,约占全国零售总额的8%;在亚洲的韩国,电视购物占到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0%以上,而我国所占比例只有 0.15%。

  差距如此大,一方面,因为我国电视购物业在国内起步较晚,市场不够成熟;另一方面,电视购物方式在我国存在严重的行业信任危机。有关统计显示,2000年,国内有电视购物公司1000多家,但到2008年,公司数量降到300家,行业收入也大幅缩水,电视购物的市场份额仅仅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11%。有关专家表示,如果能重获消费者信任,特别是获得广大具备一定购买力的农民消费群体支持,电视购物行业存在巨大的成长空间。

  针对电视购物广告面临的诚信问题,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曾多次呼吁,应尽快对电视购物广告和购物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引入事先资质审查,选择经营规模大、没有劣迹的企业,控制商品质量源头,防止其不健康发展。

  对于电视购物公司的市场准入、事后追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钟萍表示,如果以欺骗手段销售商品,就让其付出惨重代价,骗子公司自然会消失。

  一些国内专家表示,国内第一大网购平台淘宝网成立之初,就采用了信用评价体系、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来提高网络购物的信用度。可以将该模式引入电视购物。

  此外,他建议农村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时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消费警示和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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