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也就是说,我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作为率先实践者,武进区近年来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了关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被征地农民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截至去年底,武进因征地而人均耕地不足0.1亩的村民小组有1393个,涉及农民17.7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22%。2006年开始,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坚决、加快、有序地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处于劳动力阶段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沈瑞卿多次表示,武进宁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让财政向“三农”倾斜,构建“两级补贴、四路并进”的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加快促进农民转移就业,适度加大社会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全区共筹集保障资金69.8亿元,累计有22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湖塘镇大墩村的虞华根今年65岁,按照拆迁政策,他和老伴每月可领取保养金200元,全年两人可收入4800元,再加上组里分红近1800元,全年可拿到生活费6600元;儿子、儿媳可以办理城市养老保险,还可领取两年每月160元的补助金,到退休年龄时可领取退休金;小孙子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6000元,这样全家的基本生活就得到了保障。
今年武进再次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按照细则,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对具有户籍的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的农村居民(在校生除外),未参加任何形式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参保人员按规定缴满15年保费(不足15年的可以前补),就可以领取男246元/月,女231元/月。
据初步计算,此次实现新农保制度,涉及受惠农民30万人,农民能够像城里人一样拿到“退休金”。为此,武进区两级财政每年补贴将近2亿元,补贴力度在全省列前茅.
武进被征地农民占22% 老中幼不同形式保障
发布时间:2009-08-25 来源:常州日报
摘要: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也就是说,我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作为率先实践者,武进区近年来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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