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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推进农村民居适度集中

发布时间:2009-08-31  来源:宁夏农业信息网
摘要:撤并居住条件差、人口少的自然村,推进新型民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8月25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宁夏提出推进农村民居适度集中的规划。
  撤并居住条件差、人口少的自然村,推进新型民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8月25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宁夏提出推进农村民居适度集中的规划。

  推进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其实已贯穿在宁夏近几年塞上农民新居和危房危窑改造两项重大工程中。与之一脉相承,今后宁夏将引导农民向城市卫星镇集中,积极吸纳农民进入产业园区毗邻镇居住,推进农民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居住,加快中心村建设。按照“小村合并、大村扩容”的思路,在乡镇辖区内,突破村级区划界限,加快对生态和生存条件恶劣、人口稀少的自然村撤并,向附近的中心村集中。按照“靠城、沿路、近水”的原则规划布局,推进农村民居向城郊镇区、河谷川道、公路沿线集中。到2012年,将完成惠农区、永宁县、青铜峡市、沙坡头区、原州区和同心县农村民居适度集中的建设任务。

  据悉,在推进此项工作时,宁夏将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坚持先易后难,尊重群众的意见。优先实施中心村学校、卫生室、文化室、商贸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集中居住区水、电、路、气、信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中居住区的吸引力,促进附近农民向规划的中心村集中居住。作者: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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