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南经济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2009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出台,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省1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已经顺利拨付,按照每户补助5000元的标准,结合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安排,全省3200户农村危房有望得到全面改造。
据了解,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我省将省级财政安排的省民政厅民政特困对象危房改造资金、省民宗委民房补助资金、省残联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和省地震局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专项资金等统筹使用,进行资金整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我省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重点安排在五指山、琼中、保亭、陵水、白沙、东方、昌江、乐东等8市县。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