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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广西农民参合标准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发布时间:2009-10-12  来源:广西新闻网
摘要:10月9日,记者从2009年全区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区参合农民达3747.38万人,参合率达91.22%,全区共有954.7万人次农民因此受益,圆满完成年初自治区政府在为民办十件实事中提出的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姚琳实习生王瑾)10月9日,记者从2009年全区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区参合农民达3747.38万人,参合率达91.22%,全区共有954.7万人次农民因此受益,圆满完成年初自治区政府在为民办十件实事中提出的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截至8月底,我区参合农民达3747.38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总数的91.22%,新农合乡、县、县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2008年的 75%、45%和35%分别提高到2009年的80%、50%和40%,分别提高了5个百分点。农民住院报销补偿限额已超过2008年农民人均支配纯收入(3261元)的6倍以上,共有954.7万人次农民因此获益。新农合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药费达22.36亿元,基金使用率达59.66%,参合农民人均获住院补偿金额达912.58元,人均住院补偿率达45.97%,分别比2008年提高188.91元和5.31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保障广大农民健康,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我区新农合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将由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补助6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按2010年全区参合率达95%估算,全区将筹集新农合基金近60亿元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此外,2010年我区还将全面推行门诊统筹,逐步将12种慢性病住院补偿改为门诊统筹补偿,适当提高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慢性病大额门诊的费用报销比例,并基本建成全区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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