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09-10-16  来源:京华时报
摘要: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读者刘女士问:我的一个朋友她是农业户口,丈夫是城镇户口,现因为女方是农业户口,在村里获得了一块宅基地,如果以后她离婚,这块地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答: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报实习记者 李川 整理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