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农业部委托,省农业厅、发改委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于11月5日-8日,对山东栖霞、牟平、海阳三市承担的“2008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进行了抽查验收。
验收组随机抽查了16个村,实地查验142个项目户,一致认为:项目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符合要求,资金管理使用符合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至此,烟台市栖霞、牟平、海阳承担的“2008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8800个项目户用上了清洁环保的沼气新能源,解决了30000人做饭、烧水问题,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气体1.32万吨,替代薪材和秸秆1.32万吨,满足2.2万亩无公害果菜的用肥需要,减少 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为农户减少燃料、化肥、农药等支出600多万元。(YMG记者 徐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