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大力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全省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数已达2342宗,占应发证数的73.4%。
为规范青海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程序和行为,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加强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求积极稳妥地调处权属争议,准确、详实地测绘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描述界址点的点位、权属界线的走向等。并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提高了清晰度,方便了对权属界线进行认定和在土地利用数据库中管理。
据悉,为了推进这一工作展开,青海省政府及早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全省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青海省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省国土资源部门专门编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教材》,方便基层开展工作。今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计划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集体土地发证率,力争给全省每一宗土地都发放一张“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