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计划从今年到2012年,用3年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目前,全市约有62%的集体土地所有权、57%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50%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发证。
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的要求。同时,农村土地房屋权利人的产权意识日益增强,加快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对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农民权益的作用和意义也更加突出。
按工作计划,我市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今年启动,明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2012年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初步预计,登记发证量为372.99万件。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9.51万件,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358.08万件,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5.40万件。
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做到依法登记,对小产权房、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或自建的农房,一律不登记发证;切实保护农民和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零收费规定,坚决把“民心工程”办好。(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