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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2010-08-03  来源:新华网
摘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2日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决定在该省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四项制度,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就业服务。

新华网南京8月3日电(记者刘巍巍)从本月起,江苏省推行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农民,将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就业援助服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2日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决定在该省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和农民创业服务四项制度,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就业服务。

目前,城镇和非农产业已经成为农民就业和增收的主渠道,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然薄弱,农民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明显偏低。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郁桂萍表示,建立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是江苏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现社会充分就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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