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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项措施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发布时间:2010-08-06  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截至7月底,新疆已消除零就业家庭15688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6日电(记者潘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截至7月底,新疆已消除零就业家庭15688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6月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实施意见》中提出,新疆所有城市(镇)零就业家庭7月31日前要确保实现至少一人就业,8月1日起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托底安置就业。

为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采取了以下十项措施:

一是各地普遍成立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二是对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对岗位不挑不拣的成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24小时内帮助一人实现就业;三是鼓励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四是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无法解决的零就业家庭,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五是帮助零就业家庭在居民社区从事微利项目实现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建立零就业家庭一对一帮扶机制。通过副科级以上领导同零就业家庭签订"一帮一"就业安置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七是对零就业家庭上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安排参加订单式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八是对实现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九是对不够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零就业家庭创业就业提供3000元至10000元的启动资金;十是跟踪服务,时时监控,发现零就业家庭及时进行认定、申报,争取在第一时间进行安置。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目前,新疆所有城市(镇)均为就业困难群体建立起详细台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今后对零就业家庭做到动态清零,随时发现,随时于24小时内解决。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