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变真金白银
踩着满地厚厚的绵软的松针,记者在息烽县温泉镇高潮村村民唐仕海家的松树林里看到一些新砍的树桩。作为贵州省采伐试点村之一,唐仕海家8亩森林今年间伐4立方米木材出售,收入2000余元,他说"这是我管护森林以来的第一笔收入" 。
几年前,老唐曾为卖木材找村委在采伐申请上盖章、林业站派员上山核实、镇政府签字后,听说还要县林业局林政股审查、局领导审批、再到林政股办理采伐证,他干脆放弃了。"要把证办下来,可能收入还不够来来回回的车费。"实行采伐改革后,他联系好木材商谈好价,向镇林业站申请,经林业站派出的护林员实地查看并做好准伐标志,交易就成功了。
为了加快林农增收致富步伐,林权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贵州省各地根据实际大力推进配套改革促林业发展,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
在锦屏等10县(市、区)启动的森林采伐管理试点,简化了林木采伐申报、审批程序,实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木材产销见面、竞价销售,打破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拓宽销售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林农收益。
地不卖,树不砍,手拿"本本"可贷款。锦屏县三江镇飞山社区村民王名柳以自家的森林作抵押在县信用社贷款30万元,他感慨地说:" 林权改革终于让青山绿水变成了真金白银。"省林业厅已与相关金融部门联合下发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一系列实施意见,为林业生产经营、林农发展林业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目前,全省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已达8000多万元。
对林木税费征收比例、征收范围等进行了调减,育林基金征收比例从原来的20%调减为10%;林副产品、经济林等不纳入征收范围,每年减轻林农负担3000多万元。
去年,贵州省首次按照每亩每年5元的标准率先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今年10月1日,《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正式实施,贵州省林改正走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