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要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培训券等有利于农民工灵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地点的办法。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多元投入机制。要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是建立规范的农民工培训资金管理制度。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培训资金,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各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着力改变资金分散安排、分散下达、效益不高的状况。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按照农民工所学技能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要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与此同时,还要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资金的管理,明确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和内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审批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在培训农民工促进就业中的作用。要加强产学结合的企业培训,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激励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强化企业培训责任,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要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要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依托企业开展的农民工培训进行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办好职业学校和培训基地。各级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做好行业人力资源预测,为企业提供培训信息等中介服务,重点抓好校企合作,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富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项目。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农民工培训的规律,加强对中长期农民工培训发展规划以及政策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成熟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