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9月16日至12月31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8日电 本网从全省粮食生产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切实保护粮农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日前,江西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今年,江西省中晚稻标准品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0.97元,执行期限为9月16日至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全省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保全省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通知》还强调,在此期间,当中晚稻市场收购价低于每市斤0.97元时,要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