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
综观各地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方式是,以农民工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集体成员权益为前提条件,让他们获得城市户口,进而全面获得城市福利和保障;另一种方式是,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不断降低城镇户籍的福利含量,逐步让户口与福利脱钩。我们认为,逐步消除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一些不平等待遇和差距,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功能,突破以户籍与福利合一的社会管理制度,将户籍与福利脱钩,这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所在。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政策操作上,重点解决好以下“四个融入”:
一是要从农民工子女融入学校做起。农民工子女融入学校是农民融入城市的基础。城市不仅要解决好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而且要积极探索“融合教育”,打开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开放的大门,张开城市热情接纳农民工子女的怀抱,让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城市学校。当前,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后弃读高中的现象比较普遍,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努力体现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而且要加快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对接,通过减免学费和提供补助,让农民工子女畅通进入高中阶段接受教育,增强就业能力。
二是让农民工逐步融入企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国劳资矛盾正在进入高发期,要合理稳定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维权法规,健全维权机制。
三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允许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为农民工表达意愿提供平台。
四是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实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户口的转换是形,服务的分享是实。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服务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也要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要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农民工是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社会群体。但近3/4的农民工能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以下,能承受的月租金在100~300元之间,远低于城市房价、房租水平。在城市为农民工提供稳定的住所,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需要有整体性的规划和政策设计。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允许各地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建立农民工公寓。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群体。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都要为农民工住房预留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