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狠抓劳务输出工作
加强省际劳务合作,巩固合作成果,拓展劳务输出渠道。一是加强桂甬劳务合作。浙江省宁波市就业管理局考察团3月29日至4月2日到我区进行考察,与自治区就业局联合举办了“广西-宁波2010校企对接暨劳务合作洽谈会”。在考察期间,自治区就业局组织了34所大、中专、技工(职业)院校和7个地级市14个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与用工单位进行对接洽谈和交流,并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书26分,协议输送毕业生2000余名;二是加强桂深劳务合作。今年4月份,自治区就业局与深圳南山区劳动局在南宁联合举办了“广西·深圳南山劳务合作暨技能人才招聘大会”, 自治区就业局组织了部分技校、高职院校毕业生超过3000人进场参加招聘,近500人达成就业意向。并且在招聘会上,广西部分院校分别深圳南山区部分企业签订“毕业生实习(就业)合作协议书;三是在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我区考察期间,自治区就业局与其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书;四是加强与浙江省、市的合作。在4月16日和4月19日,自治区就业局分别组织了11所学校和9所学校分别参加了在绍兴市、杭州市举办的校企对接洽谈会和“2010浙江省春季外资企业校企对接洽谈会”。组织了40个县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了5月31日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杭州举办的“2010浙江省省际劳务合作洽谈会”;五是组织我区6所学校参加了9月中旬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的2010年宁波职工科技周“百校百企对接洽谈会”,加强了广西与浙江的校企对接及劳务合作。
加强驻外机构的管理,为我区开展劳务输出反馈招聘信息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跟踪管理服务。今年前三季度,我区驻粤、驻浙劳务办事处及各工作站共为全区发回招聘信息387条,提供就业岗位11.87万个,处理劳资纠纷112起495人次,处理工伤死亡事故38起39人次,处理劳务突发事件28起418人次,协助处理被非法中介骗钱事件7起20人。
3、派人赴云南省贡山县与当地政府协调处理8.18特大泥石流灾害遇难、失踪广西籍民工善后事宜。8月23日-28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自治区就业局派出人员与其他部门组成13人工作组赴云南省贡山县协调处理8.1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遇难、失踪的广西籍民工善后工作。
组织召开家庭服务业推进情况调研座谈会。为配合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到我区开展促进家庭服务业相关课题的调研,自治区就业局组织了部分家政公司、家庭雇主、家政员等20名代表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院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的有关领导、专家进行座谈,通过座谈基本掌握了我区家庭服务业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发展我区家庭服务业的一些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