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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规模(2)

发布时间:2010-12-06  来源:世华财讯
摘要: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部分省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07年至2010

稳步推进农业保险,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部分省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07年至2010年8月,累计参保农户3.8亿户次,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累计达到412.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超过8000亿元。

补贴品种、比例和区域稳步增加,保障范围基本全面覆盖。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由2007年的5个增加至现在基本涵盖了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百姓民生的主要农畜品种。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配套的保费补贴比例由2007年初的25%提高至东部地区35%、西部地区4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比例达 50%。

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险补贴基本覆盖粮食主产区;养殖业已覆盖全部中西部地区;森林保险已在江西、福建等6个省开展。

农户参保农业保险比率迅速上升,农业生产受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农作物及林木累计投保23.5亿亩,约占补贴地区的50%。2007年至2010年8月,农业保险参保农户累计获得保险赔款约232亿元,受益农户近4659万户次,平均每户每次获得赔款约500元。各地还积极探索利用“农业保险+信贷”的银保合作模式,建立了多方共担的信贷风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机构“惜贷、慎贷”行为,对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以来,目前承保利润累计超过20亿元,初步形成了“丰年结余,以丰补歉”的发展机制。财政部要求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分别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部分试点省还建立了由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大灾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得到增强。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将进一步发挥财税杠杆作用,着力加大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规模,逐步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形成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以保费补贴政策为切入点,调动多方力量,推动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