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2月10日电(记者叶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做好新形势下粮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基本口粮立足省内自给,保护好6606万亩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国家对粮食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通知要求坚持基本口粮立足省内自给,要保护好基本农田,确保水稻种植面积3000万亩、水稻总产330亿斤。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求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水稻规模种植农户实行价外补贴,提高水稻生产自给率。严格执行好国家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入市收购。
同时,该通知还要求,江苏各级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江苏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强全省粮油储备管理,充分保障和落实粮油储备财政补贴资金。各地可根据城镇化发展、人口增加等粮食市场保供实际,适当增加本级粮食储备规模。认真制订实施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和粮食批发市场,不得随意处置或变更用途,确保全省有效粮食仓容保持在350亿斤以上。
针对粮食批发、粮油加工和零售等重点环节,江苏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标准,坚决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粮食市场价格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