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省自2003年启动500万农民大转移已于今年基本完成,农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的比重达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9%。
增加转移性收入,推动农民收入结构转型
很多农户在采访中表示,虽然现在也挣了一些钱,但“土里刨出来的钱”相对不多,主要依靠打工。就打工挣钱来说,农民挣的依然是辛苦钱。再说,农村里很多工厂吸纳的是40、50人员以及妇女,而他们的子女也就是新生代农民工却不愿意轻易选择在纺织、玩具等低端制造企业就业。随着老一代农村劳动力渐渐失去劳动能力,目前农民整体增收能力依然薄弱,今后农民持续增收靠什么?
省委农工办有关负责人提出:必须着力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我国居民总收入差距中,64%是由城乡居民差距引起。今后我省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过程中,必须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把富裕农民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占比仅为10.3%。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两项占比为30.6%,尤其是转移性收入相差22.7个百分点。从绝对值上看,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为6493元,农民只有501元,差了 13倍,其中最重要的一块离退休养老金更是相差22.4倍。这说明,我们要继续把增加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特别是转移性收入当作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选择。”诸纪录说。
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做了一系列工作,其覆盖面和受益人口出现了很大突破。截至目前,江苏已经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低收入农户帮扶“5个全覆盖”。为农民转移性收入今后进一步“扩量提质”促增长建立了高效机制和稳固渠道。特别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国只有20%多的县在试点,而我省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农民退休后每月最少能拿到60元钱,这在城乡统筹发展历史上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