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吨污水鱼卖了7.85万元
虽然这车从武昌沙湖运至江西的污水鱼没有直接流向当地市民的餐桌。但是,鉴于从沙湖贩卖污水鱼违反了武汉市相关部门的规定,整车污水鱼数量又较大,记者在湖口县流泗镇向当地警方通报了这一情况。
昨日上午10时许,流泗镇派出所民警赶至金山村的这一渔场,责令卖主暂时不准卸鱼,并将运鱼车的司机和鱼贩子带至派出所调查。
在派出所,鱼贩子汪某向记者介绍,他是黄冈市人,长年贩鱼,这一整车污水鱼共有10吨。他是通过同行结识的卖主,卖主确为沙湖周边居民,即为前晚记者在装鱼现场见到的几名穿军大衣的男子之一。汪某说,他花了7.85万元,从卖主手上买下这一整车鱼,再转卖给湖口县渔场的买主,赚取差价。而卖主则是直接从沙湖中捕鱼,所耗成本仅有人工费,利润可观。
运鱼的大货车司机小汪则向记者介绍,他这一趟的运费为4500元,另外,目前,高速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免收过路费。前几天,他还从沙湖运过一车鱼到江西南昌的一家渔场。
沙湖污水鱼管理出现真空
那么,沙湖中的这些污水鱼所有权究竟归于哪个单位?记者昨日电话咨询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农业局水产处,负责管理涉农工作的武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及东亭派出所,却从各方得到答复:沙湖中的污水鱼目前管理权限并不清晰。
已出售的多达上万斤的沙湖污水鱼,其鱼苗来自何方?记者多方了解到,并无任何单位投放鱼苗,这些捕捞起的鱼苗,大部分是沙湖中自然繁衍和留存下来的,同时,不排除有人私自在湖中围网养殖。
经初步调查,流泗镇派出所昨日对贩卖污水鱼的鱼贩子汪某暂未进行任何处罚。而当地渔场的老板、即污水鱼的买主则对记者表示,他并不知道所买的是污水鱼。至于这批污水鱼该如何处置,买卖双方仍在协商。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副教授顾泽茂表示,污水鱼所受污染程度轻重,要视其生存水域所受污染类别所定,一般而言,从受污染水域中转至水质良好的水域中饲养后一段时间,鱼体内毒素会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但最后是否适合食用,仍需经过科学检测,以具体数据来确定。
武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自2008年开始,由于沙湖水污染严重,其养殖功能已被终止。沙湖目前没有获批的渔场,因此,沙湖里的污水鱼并不属于哪一方。该局此前还从未接到过此类举报,需要时间研究如何处理。不过,沙湖里的“无主”污水鱼,是不允许私自捕捞和出售的。她表示,已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向领导汇报,将尽快拿出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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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沙湖水质为Ⅴ类不适合养殖
据武汉市环保部门近日监测,内沙湖水质由劣V类升至Ⅴ类,尽管如此,沙湖水质仍是从重度污染恢复至严重污染。国家环保部门和渔业部门有明确规定,三类以下水体不适合养殖,因此,五类水体肯定不适合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