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宁夏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3部地方性法规的主要内容。其中,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写进地方法规。
全国第二部规范禁毒工作地方性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是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第二部关于规范禁毒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重点对中小学生等青少年开展禁毒教育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预防教育职责做了规定,如“学校每学期安排毒品预防主题教育不少于两个课时”。
该《办法》明确了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应当对收寄交运物品的查验制度;规定娱乐服务场所建立内部禁毒责任制等
该《办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的职责;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不得拒收已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自治区应当建立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场所;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从事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等。
在全国首次立法确立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全国率先立法将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写进地方法规。
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应当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农业机械登记、检验以及使用操作的培训、考试、审验等实行免费管理。”
终结乡级政府禁牧封育有责无权的尴尬
目前,宁夏禁牧封育管理、对禁牧区域内放牧行为的查处等工作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承担和实施,但是还没有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在禁牧封育中有行政处罚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在禁牧封育中面临着有责无权,处罚没有法律依据,缺少管理手段的尴尬。随着《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3月1日起施行,这一尴尬将得以解决。
该条例在禁牧和封育方面做出了许多明确具体的规定,界定了禁牧封育的概念,明确了禁牧封育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草原、林地建设投入,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补播、补种、围栏等措施改良、培育草原、林地,恢复生态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