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委一号文件涉及农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出台,包括了5个部分共31条,其中“增加投入、税收优惠、土地优惠、能源优惠”等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为三迤大地播撒下丰收的希望。
据悉,一号文件锁定“三农”、聚焦“农业产业化”。其中农业产业化的目标直指集中发展畜牧、果蔬、茶叶、薯类、生物药、蔗糖、花卉、木本油料、橡胶、林产业、咖啡、蚕桑等12类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粮食总产量突破1800万吨,经济作物达到4500万亩,经济林木达到6000 万亩;50%以上的农产品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80%以上的“菜篮子”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数量达到3000个以上。全省包括龙头企业在内的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800亿元,提供财税收入150亿元以上。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益超过1600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为了扶持农业产业化,《意见》中提出了一些利好政策,包括“十二五”期间,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将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新增2亿元;并采取补助、贴息、奖励、参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十二五”期间,还将确定省内几家金融机构每年设立200亿元以上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银行给予利息优惠,省财政给予适当贴息,重点用于农副产品收储、加工、销售和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研发、基地建设等。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建立“钱随物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封闭运行”的农特产品收购资金信贷管理模式,对烟、茶、橡胶、核桃等大宗农特产品实施积极的收购政策。此外,也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中提到,对于龙头企业当年新增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由省农业厅按3%—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龙头企业年度直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由省农业厅按出口额的1%予以奖励(人民币);对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各地要采取“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扶持办法,实行个性化发展、差别化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