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统一我市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和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域成都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今后,成都城乡劳动者享受完全相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享受失业政策
据悉,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的就业扶持政策。
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将享受到相应就业扶持政策:进城务工劳动者失业后,凭证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进城务工劳动者失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经认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足额缴费的,政府提供70%的社会保险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收,政府给予用人单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全额补贴和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在农村失业人员新增3项援助项目
目前,成都市的就业援助政策共有7个项目,分别是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税收优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介绍,之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失业人员可全部享受这7项就业,但是,在农村的未就业劳动者只能享受职介补贴、劳动技能培训补贴、劳动能力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4项援助项目,此次调整以后,所有在农村的未就业人员也可享受到全部7项就业援助优惠政策了。
市就业局副局长狄进透露,成都市将按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最快2012年,失业登记管理可实现全国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成都的失业人员也可享受外省的就业援助优惠政策。
成都统一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发布时间:2011-02-11 来源:成都晚报
摘要: 据悉,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含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成都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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