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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表彰并重奖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1-04-18  来源:河北日报
摘要:河北省政府授予保定、邯郸、邢台、石家庄市 “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市”称号;授予赵县等30个县(市)“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称号;授予郭进考等200名同志“2010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王超等30名同志“2010年种粮大户”称号。并将对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市

河北新闻网讯:在4月15日召开的河北省春季农业生产暨2010年粮食生产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北省政府对2010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河北省政府授予保定、邯郸、邢台、石家庄市 “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市”称号;授予赵县等30个县(市)“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称号;授予郭进考等200名同志“2010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王超等30名同志“2010年种粮大户”称号。并将对2010年粮食生产先进市、县和种粮大户进行物质奖励。

据悉,河北省政府还决定从今年开始,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较快的县(市)给予200万—600万元的奖励,对吨粮市、吨粮县授予荣誉称号;对新培育优良品种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的研发单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课题组相关科研人员奖励50万元。在全面落实年度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河北省政府今年将对夏粮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县(市、区),分别授予“夏粮高产先进市”、“夏粮生产先进市”、“夏粮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并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对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的县、10个总产增幅较大的县和10个单产增幅较大的县分别给予100万—3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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