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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多措并举规范农机补贴操作行为

发布时间:2011-05-04  来源:汝城县农机局
摘要:湖南汝城:多措并举规范农机补贴操作行为

  近日,汝城县农机局联合县财政局认真制定了《汝城县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着力规范农机补贴操作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实行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二是加强对补贴机具和经销商的管理。对农民购机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促,其中对补贴额度超过3200元以上机具要进行当面验机。着力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积极完善经销商管理制度,提高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要求,严格对经销商的资格审查。对经销商的注册资金、经销场地、硬件设施、管理人员、售后服务及诚实守信度等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经销商违法违规的行为,农机生产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三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确认、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四是建立联合审批和督促检查工作制度。为加强源头监管,把以往实行的购机补贴协议改为补贴指标确认书,并建立了农机、财政联合审批和督促检查工作制度。补贴指标确认书由农机局办理,经与财政局联合确认后,由农机局交申请购机农民。同时,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督促检查、核实工作制度,注重核实检查农民的购机情况,包括是否购机,购买机具是否与录入系统信息相符等。检查农民购买机具后,二年内是否擅自转卖和转让,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是否实行了牌证管理。监理部门要严格进行实物检验,办理牌证;行驶证必须扫描录入信息系统,行驶证信息缺失的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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