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邯郸市将农村生态环境监察纳入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
严格执法,建立重污染小企业取缔长效机制。重污染小企业多数建在农村,对农村环境构成巨大威胁。邯郸市环保局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不间断实施区域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区域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了16类23个区域的1500家“十五小”重污染企业,解决了困扰900余个村庄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防止农村重污染小企业反弹,市政府下发实施了《关于建立完善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规范养殖,积极解决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问题。畜牧部门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不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的养殖场,一律停发养殖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严格环评准入,环保部门实行“三个不批”,即禁养区内一律不批、规模化养殖场间距小于3公里一律不批、影响新农村整体建设一律不批,实现了源头控制。对各养殖场实行跟踪监察、督促整改。近两年,强制关停不达标养殖场23家,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养殖场16家,对6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停养整治;责令10家补办有关手续。通过齐抓共管,规模化养殖场按要求实施了零排放工程或实现了达标排放。以全省“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实施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三清洁”工程,从而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2010年该市有35个村被列为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并全部完成了综合整治任务,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邯郸市发改、环保、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实施了“千矿万亩”治理工程,解决矿山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威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小选厂的取缔力度。邯郸市环保局查处了两家违法偷排尾矿案,责令整改并处罚17万元;武安市取缔了小碾子磨60多家、小选矿20多家,查处违法企业50多家,治理整顿30多家,行政处罚60多万元;涉县依法取缔了井店镇5家石料厂。督促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收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08家,计5230多万元,生产矿山收缴率达80%,确保了矿山生态恢复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