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阜新四类人群须办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
发布时间:2011-06-02 来源:阜新新闻网
摘要: 据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四类人群须办理登记证,即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登记失业的劳动者、新就业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须由劳动者本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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