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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8个县列入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

发布时间:2011-09-13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陕西省8个县列入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重要策源地。为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从2010年起,国家决定在20个省区70个县启动实施首批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2011年,国家又进一步扩大投入力度,将规模扩大至22个省区、100个县。我省今年有8个县被列入其中,年度下达任务8.94万亩,中央投资8000万元。 

    9月8日,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在该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效的永寿县召开。会议要求,我省各试点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坡耕地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坡耕地试点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降低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地点。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把技术过硬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选派到工程一线,为工程的高标准、高质量实施起到技术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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