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目的就是要通过清理,让农村资产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更加有效地盘活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预防村级腐败,建立村级财富积累机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推进新农村建设。当前工作目标应主要放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农村集体资金进行清理。清理集体经济组织全口径资金收入,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国家及上级拨付的资金收入和借入资金等。
二是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清理集体所有的交通工具、建筑物,包括小汽车、摩托车、机电设备、通讯广播工具及其它办公设施等;清理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犁、秸秆粉碎机、播种机、农田水利设施等;清理村级道路,包括村地域范围内由村集体投资或村民共同出资修建的水泥路、柏油路、砂石路、桥梁等;清理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闲置校舍、生活用水设施等;清理村集体所有的企业资产,包括村集体兴办或者合股、兼并的企业资产;清理村集体所有的馈赠资产,包括单位和个人对村集体的无偿拨款、捐赠财物形成的资产;清理村集体债权,包括应收款、应收账款、农户往来欠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
三是对农村集体资源进行清理。清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业册外地、村内空闲地、未履行法定程序改变使用性质的校舍占地、村民私自开垦无偿占有使用的“小片地”、工商企业占地、废弃砖窑、四荒地、砂场、水库、塘坝、沟渠等;清理集体所有的林木、果园,包括各种果树类和林木花卉类果园、林场、苗圃以及道路两旁、沟渠两边的树木等;清理村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属于村集体或全体村民共同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人力资源等。
在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中,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针对本村存在现象,采取对号入座的办法,选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才能够更好地把“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