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1〕157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大比武预赛活动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1]140号)精神,定于9月下旬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比武预赛活动。为了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武预赛活动由省农业厅主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承办,省兽药检测所、省水产品检测中心、农业部食品检测中心负责相关项目的现场操作考核工作。
本次预赛活动设立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预赛活动的各项技术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预赛活动全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专家委员会:组长:李智文;成员:彭玉魁、杨元昊、程用彬、于福利。
监督委员会:组长:徐长林;成员:胡艳国、赵毅、曹珊、王绿洲、雷琪。
二、活动安排
预赛活动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定性定量检测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20%,现场操作考核占8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附表1)。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小时。主要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检验检测方面的技术知识。所有参赛队员务必于27日11:00前在金桥酒店报到。
现场操作主要考核农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速测和定量检测技术。考核的参数将在比武项目中随机抽取。现场操作时,农兽药残留速测全部由比武队员完成。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及违禁物质和水产品兽药残留的定量检测由比武队员完成现场操作,试液上机测定由组织考核单位安排统一进行,测试结果由比武队员根据仪器测定数据进行计算,填写原始记录。
三、评分原则
按照现场操作实行百分制,其中现场操作规范性占40分,结果的准确性占60分。具体的评分标准由专家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
各代表队的总分按照5类检测项目人员的得分进行汇总,每类占总分20%,多人参加同一检测项目的,该项目分数取参赛队员得分的平均值进行汇总。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预赛考点多,现场操作时间长,各代表队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比赛的组织工作,及时组织队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比赛。
(二)省农业厅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由各参赛单位负责联系,费用自理。
(三)比武队员要随身携带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核验。
(四)比武中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互相抄袭或串通结果。一旦发现队员证件不符或违反考场纪律将取消比武资格。
(五)本次比赛的表彰大会定于9月27日上午报到,9月28日上午在西安金桥酒店一层报告厅举行,请各参赛队领队、联络员及全体参赛人员按时参加。
(六)请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对比赛过程全过程进行跟综报导,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做好颁奖活动的宣传报导。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个人奖项根据个人比赛的总成绩确定,团体奖根据各队的总分确定,优秀奖根据各市区的组织情况确定。
六、联系方式
(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局
联 系 人:胡艳国
联系电话(传真):029-87321648
邮 箱:ncpzl@vip.163.com
(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联系人:于福利
联系电话:029-87337703,13572165038
传 真:029-87337410
邮 箱:icasxbx@yahoo.com.cn
(三)省兽药检测所
联 系 人:严宝英
联系电话:029-86289208,13772075987
(四)省水产品检测中心
联 系 人:杨元昊
联系电话:029-84521167,13679168926
(五)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杨凌)
联 系 人:彭玉魁
联系电话:029-87092367,13992874592
附件:1、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预赛安排
2、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现场操作考核评分细则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