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北京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活动在密云县举行

发布时间:2011-09-21  来源:北京现代农业信息网
摘要:北京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活动在密云县举行

  北京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活动9月15日上午在密云县举行。市委常委牛有成强调,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要创新机制,培育责任主体,创新制度,培育市场主体,创新观念,加强领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抓好、抓出成效,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副市长夏占义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活动中,牛有成,夏占义等市县领导首先来到密云县石城镇黄峪口村,参观了林地抚育经营管理现场、中华蜜蜂传统特色养殖和中华蜜蜂科普展览馆。向村民代表发放了生态效益补偿金。牛有成在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仪式现场讲话,他对黄峪口村村民领到本市第一笔生态效益补偿金表示祝贺!牛有成提出三点意见,第一,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山区看,山就是农民的原始股,只要把山看好,山上的林木就会增值,就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第二,从城市看,郊区的山是本市最好的生态屏障,山区绿化面积的增加和植被的恢复,为首都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全社会都应该珍惜山、珍惜林,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第三,山是我们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好林,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旅游,就会有更大的经济效益,我们的明天就会更美好。

  现场观摩结束后,举行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座谈会。

  牛有成在会上讲话,他首先回顾了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牛有成强调,实践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山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社会保障,山是有生命力的社会资产,山是提高我们生活幸福指数的基础设施。山和林不可分,通过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更大限度的发挥山和林的价值,让农民得实惠。

  在谈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时,牛有成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区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本市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勘界确权、明确主体、落实股权第一阶段任务,走出了一条符合首都实际、体现地域特色、实现生态保护与农民利益良性互动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路。其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了模式。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形成了林木管护由公共财政“买单”的模式,政府的价值取向与农民的利益相一致。二是惠及了主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农民,通过这项改革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就是让农民得实惠。三是保护了生态。到密云深深的感受到,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绿化工作成效显著,山里的植被更加茂密,为打造首都宜居城市做出了贡献。

  牛有成强调,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创新机制,培育责任主体。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作为受益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广大农民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看住山、护好林,用好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搞好旅游,力争早日致富。第二,创新制度,培育市场主体。

  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在发展蜜蜂养殖等林下经济的过程中,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就会“带着”农民奔小康,而不是“背着”农民奔小康,这是我们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追求的最终目标。第三,创新观念,加强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林业部门的事情,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要重新认识山、认识林,认识山和林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密云之所以能够引进大的旅游项目,就是企业看中了密云的山、密云的林以及密云良好的生态环境。

  牛有成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系到首都的未来,关系到子孙后代,做好这项改革,会给子孙留下持续发展的空间。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真抓实干,扎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惠及农民的同时,打造更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北京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副市长夏占义在主持座谈会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一阶段各项工作。夏占义要求,各区县要发挥自身主动性、积极性,围绕提高林业品质、进一步扩大面积、农民养山、种树、富民进行细致研究,力争有所作为。另外,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养山、种树、富民中来,最大限度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富裕农民。

  会上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涧沟村、密云县石城镇做了交流发言。市园林绿化局对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邓乃平,县委书记汪先永,县长王海臣,副县长蒋学甫以及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活动。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