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财政部与建设部组成专家组,一行9人到延庆县检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工作,市财政局韩兰英处长、市住建委赵丰东处长陪同检查。
专家组首先听取了延庆县住建委和财政局关于延庆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工作的情况汇报。2010年延庆县荣获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并获得中央财政1800万元的奖励资金,同时有14项工程列入示范项目,主要是在条件成熟的医疗卫生院、中小学校、农村项目中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现14个示范项目中有第八中学、新农村太阳能浴室等5项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有6项工程正在实施,有3项进入可研阶段。会上,专家组与参会人员就地区资源优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配套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广泛交流座谈。
随后,专家组随机抽取了延庆第七中学(利用地源热泵技术)和三里河地热(利用地热替代燃煤锅炉供暖)两项示范项目,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通过两天的检查,专家组对延庆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延庆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配合积极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二是广泛宣传,鼓励成熟项目积极参与应用可再生能源,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范围。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质量。四是奖励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
专家组对后续示范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继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范围,以获得“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县级示范”称号为契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确保2012年完成47万平方米的示范任务。二要加强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全部用于示范项目建设。三要充分发挥当地自身资源优势,扩大地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