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文件精神,青海省平安县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度,从机构、人员、设备、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了平安县“三资”普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从年初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县开展了村集体“三资”情况普查工作,对111个行政村的资产、资源、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村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组织人员,要求他们帮助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期间填报了村集体资源明细表、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情况表等,清查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荒山、荒滩,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在做好以上基本资产、资源清查的基础上,对相关单位捐赠的物资进行了清查。
这次普查主要体现在一是摸清了家底,增强了资产监管透明度;二是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三是管理有序,监督到位,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通过清理和规范村集体“三资”,促进了干群和谐,保证了农村基层稳定。达到了村级“账单”清楚,村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