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县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农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农委及县安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开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制发了开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步骤,突出了工作措施,为创建“平安农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年初县农委与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镇乡(街道)与各村层层签订了《2011年度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为增强农机手安全意识,县农机监理站还与农机手签定了《开县2011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督促镇乡(街道)健全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农机安全作业。形成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良性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农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县农委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机法规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县城繁华地段举办农机安全知识现场宣传活动一场,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手册、宣传资料1000份、“平安农机倡议书”800份,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8期,培训410人,媒体安全宣传8篇。在春播、三夏、三秋及“百万农民文明交通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以及组织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机生产参与者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农业部42号、43号、72号令,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法规,自觉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增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观念,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确保安全作业。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县农委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乡镇、村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检查,以打击“黑车非驾”、 非法载客、疲劳和酒后驾驶、技术状况达不到作业安全条件的、不按规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等违规行为为重点,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共查出无证驾驶15人,未年检拖拉机45台,安全设施不全38台,未保险45台,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当场处理,督办手续。
五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及相关标准,强化年检工作,杜绝未检、漏检或检验不合格就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43号”令, 新办驾驶证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考试合格后才发放驾驶操作证;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时,切实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
六是创建示范镇村。县农委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把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总体目标,选定部分镇、乡(街道)、村进行示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狠抓各阶段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经县复审验收,推荐中和镇及中和镇10个村作为2011年度我县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上报评审。随着“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机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创建效果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