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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超市临期食品销售设专区

发布时间:2011-11-16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北京房山超市临期食品销售设专区

  一不小心买到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拿回家放几天还没来得及食用就过期了,这种令人懊恼的经历,很多消费者都曾体验过。不过,消费者今后到房山区各大超市购买食品时,就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这个区90余家超市均设立了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所有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均统一摆放在专区里,进行明确标识,统一打折销售。

  昨天,记者先后走访了位于房山城区的家乐福良乡、美廉美等超市,发现这些超市均在边角地带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货架上贴有“临期食品专柜”醒目标识。在专柜标识下方还配有商家的温馨提示:“此专柜商品均在保质期内,请您放心选购尽快食用。”美廉美超市客服部负责人介绍说:“对临期食品设专区打折销售,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因为食品过期造成的浪费,同时又能让利于消费者。”

  据了解,这些超市没有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前,为保证不销售过期食品,通常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提前退回厂家,由厂家销毁处理;供货商和超市共同承担经济损失。此外,一些消费者购买到临期食品后,常因没能在保质期内食用,只好将这些食品扔掉,也造成了浪费。设临期食品专区后,超市销售食品的临期率大大降低,实现了超市和消费者双赢。

  记者从房山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本市对于“临近保质期限”的时间有统一规定,比如保质期超过1年的,为到期之前45天;保质期超过半年少于1年的,为到期之前20天;保质期多于90天少于半年的,为到期之前15天;保质期多于30天少于90天的,为到期之前10天;保质期多于15天少于30天的,为到期之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为到期之前1天。在临期食品专区销售的食品在保质期限到达当日必须撤出货架。

  据房山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临期食品销售专区制度,既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又能使企业加强自律,避免出现出售过期食品等问题。目前,临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已基本覆盖全区各大超市。超市里的在售食品一旦临近保质期,立马“靠边站”,转移到专区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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