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暨省老龄委第九次全体会议11月24日在兰州召开,会议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老龄工作,讨论《甘肃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今后5年的老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规划》提出,到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的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二级医疗机 构)以上,适当提高各统筹地区大病报销最高封顶线;农村新农合参保老年人在县、乡(镇)两级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村(居)门诊补偿比例 提高到40%。
在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方,对7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至80 周岁以上老年人,并逐步实现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此外,为了给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娱乐休闲等综合服务,将 在全省城市社区中,建设600个规模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共增床位8.78万张,全省每千名老人拥 有养老床位达30张。新建424所农村敬老院,新建6400个农村五保家园,新建2155户散居五保老人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