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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132家农药零售店或将减至60家

发布时间:2011-11-30  来源:南方农村报
摘要:海南乐东132家农药零售店或将减至60家

  根据乐东发布的通告,经乐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在乐东县设立60家农药零售企业。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乐东县农药零售经营网点共有132个,共减少了约55%,一半以上的零售网点将被淘汰出局。

  《通告》要求零售网点在11月30前向农业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从业人员花名册,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等资料。农业局牵头组织纪检、工商局、所在镇政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在12月30前完成联合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经农业局预许可经营,截至2012年2月20日,期满后联合审核组再验收。需达到以下要求:完成消防环保等安全设施的建设;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做好卫生安全、质量监控、电子台帐、责任追溯和经营管理制度以及诚信经营保证书;缴纳质保金5万元;有运载能力达5吨以上的农药配送专用车,合格后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记者发现,要求并不包括营业场所和仓储面积等规定,难道政策门槛有所降低?“乐东没有像三亚一样对申报条件有所更改。”乐东县农业局执法大队陈队长表示,完全按照《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营业场所要求不少于100平方米,仓储不少于500平米。

  乐东县抱由镇一位零售商称,与三亚相比,乐东的保证金降低了,但要求经营网点性质为公司,“说实话,全县没有几家能达标,注册公司、租赁仓库和经营场所,还有车辆,一年至少要比现在多花费十来万。”对此,陈队长说,《办法》要求必须是“零售企业”,而个体户不属于企业性质,只能定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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