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从恩施州卫生局了解到,恩施州提高新农合参合农村居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和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凡11月1日以后到各县市合管办办理了大病救治手续的参合患者,均可按新标准报销。
据介绍,对14岁以下的农村先心病患者,我州实行定额服务,每例患者手术费用为2.3万元,新农合报销70%,民政救助资金解决20%;对特困优抚家庭及孤儿,新农合报销75%,民政救助资金解决25%。
对白血病患者,根据患者病情实行8万至12万元的限价服务,到省定点医院治疗后由新农合报销70%。对终末期肾病患者实行限价服务,定点医院一次透析限价460元,患者一年的治疗费用不超过4.5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至70%。
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定额服务,患者每年治疗费不超过6000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至70%。对宫颈癌患者实行限价服务,州级定点医院不超过1.1万元、县级定点医院不超过9000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至70%。对妇女乳腺癌患者实行限价服务,州级定点医院不超过1万元、县级定点医院不超过8000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至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