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18万亩标准化基地果园鲜榨橙汁原料果,实行“优质优价”奖励。以加工企业品质抽检结果和实际收购价为基数,对优质等级果,实行加价奖励;
二是鼓励和扶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业主、经纪人等拓展柑橘鲜果市场,对外销、出口的给予奖励、补助;
三是对在柑橘销售工作中,精心组织、措施有力,柑橘无积压、无烂果,销售秩序良好的柑橘基地乡镇给予奖励;
四是对16个乡镇柑橘办在柑橘销售工作中按实际统筹组织的销售量给予每吨10元的奖励;
五是对博富文公司收购承包果园以外的县内柑橘给予补贴,鼓励开拓橙汁销售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