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石家庄市“菜篮子”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今年贷款贴息补贴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成方连片100亩以上的新建日光温室,按实际贷款利率贴息;100亩以下的新建日光温室,按实际贷款利率50%贴息,贷款期限按2011年1月1日-2011年11月30日计。
按照市要求,各县(市)对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建温室蔬菜贷款情况进行了统计,审核了贷款合同和实际发生利息有效凭证,申报了新建日光温室蔬菜贷款贴息资金;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对各县(市)上报贷款贴息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日前2011年新建日光温室蔬菜贷款贴息资金500万元己拨付各县,各有关县(市)严格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贷款贴息资金的发放,有力地促进了石家庄市棚室设施蔬菜建设,扩大了错季蔬菜生产规模,丰富满足了省会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蔬菜数量、品种及质量的需要,确保菜蓝子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