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乐都县采取四项措施,从畜产品生产源头入手,把好生产质量关。
强化养殖操作。建立健全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在畜禽养殖过程中,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包括畜禽饲养中的兽药使用规则、兽医防疫准则、饲料使用准则、畜禽饲养管理准则等,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吸收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注重环境保护,实现无污染养殖,强化和促进生态养殖业的发展。
强化品种选育。选择当地适合的畜禽品种饲养;依靠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结合,选择抗病、抗逆的畜禽养殖品种。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饲料监管力度,确保饲料安全。加强饲料质量监督的力度,尤其是将兽药残留监测纳入饲料安全监督范围的重点,取缔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企业,建立饲料安全信息体系。加快新型饲料添加剂的开发、推广。通过宣传和教育,实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消费的良性研发,并提高使用者对饲料安全因素的认识。规范兽药管理,严格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范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行为,清理整顿兽药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活动。监督养殖生产过程中的用药,维持良好的养殖生态环境,提高病害的生态防治技术,达到科学合理使用兽药,严格遵守兽药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执行休药期制度,防止药物残留。
强化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疫病防制,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冷链体系建设,保障畜产品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