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生产已进入冬季蔬菜生产季节,为确保"元旦"和"春节"农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按照石农【2011】106号关于《2011年农业综合执法冬季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搞好赵县农业综合执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对蔬菜用药及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杜绝高毒违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供给质量,确保"两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建立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
为做好这次工作,赵县农牧局建立了农业执法大队领导下的站队负责、统分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理顺关系、明确范围,落实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监测到位。
二、加强培训学习,加大宣传力度
制定冬季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利用冬闲搞好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放过省市的每一次执法培训机会,并选派执法骨干到周围县市区参观学习,规定每周一、周五为执法人员集体学习日,每月一次执法考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实现执法人员年度考试考评合格率100%。
利用深入乡村集贸市场等途径现场宣传全面禁止五种高毒农药的规定以及必要的农药知识、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在醒目位置张贴"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普及农业法律知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1次大型培训,集日咨询5次,发放明白纸10000份。
三、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冬季蔬菜用药的市场监督管理。
以全面禁止的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及地下害虫防治用药为检查重点,加大对农药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两帐一卡"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是否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农药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违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产品、假劣农药产品和无登记证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并保存生产记录,对农药来源、用药时间、产品收获日期等情况是否及时、如实记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单位是否有效;是否建立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严禁农药残留超标产品上市,对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相应处理。
(三)加强农产品销售环节管理
依据《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重点检查:是否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每周两次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并公示检测结果。检查销售的农产品包装标识是否合格。
四、工作成效
对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做到不漏一门一店。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农药门市41个次,肥料企业及门市15个次,农产品生产基地16余次,农产品市场20次,抽检蔬菜样品15次,涉及品种10多个,未检测出药残留超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