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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箱装蔬菜和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1  来源:杨陵区植保站
摘要:陕西省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箱装蔬菜和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全区箱装菜果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从事箱装菜果的合作社、企业及个体户经营行为,维护杨陵果蔬品牌声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箱装礼品菜果市场整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全区箱装菜果市场为目标,加大监管力度,坚持“治理整顿与发展产业相结合,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惩处有损杨陵菜果声誉的行为,切实保障杨陵礼品菜果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诚信度、安全度,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顿范围

    区内所有从事箱装蔬菜、果品及各种农产品初包装生产、经营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

    三、专项整顿内容

    (一)经营场所要求

    1、经营者必须证照齐全。箱装礼品菜果的经营者需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农林局登记备案。经工商、质监、农林等部门联合审查合格的,依法取得相关产品业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岗人员健康证。

    2、有固定的精品蔬菜、果品包装场所和经营场所。包装经营场所应设在室内并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物质污染源。地面应作硬化处理且无污物,墙面不得有脱落现象,物品堆放整齐有序。

    3、包装场所应设置专用的洗手消毒间、更衣室。包装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健康证。

    4、经营者应建立相应的采购、分装、配送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菜果等级分类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以及进货原始记录、分级包装记录、检验检测记录和流通去向记录。

    (二)装箱原料要求

    1、装箱蔬菜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无公害净菜DB61/T 365―2005标准要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2、自产蔬菜、果品要有完整的生产过程记录、检测检验记录和包装销售记录;外购蔬菜、果品要有原始进货记录台账、农产品质检合格证,并建立可追溯的进货来源档案。

    3、装箱的蔬菜、果品,每批每类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镇、办检测站进行农残检测。李台街道办到李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李台批发市场)检测,五泉镇在五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新华府)检测,大寨、揉谷到相应的产地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进行检测,杨村街道办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装箱,并在箱内装附检验报告。

    4、装箱蔬菜、果品要干净整洁,严禁不合格产品,畸形、腐烂、霉变产品入箱销售。

    5、箱装产品的重量、数量、质量、品种应与外包装标识一致,净含量在4公斤~10公斤的,误差不大于150克;10公斤~25公斤的,误差不大于250克。

    (三)包装箱及标识要求

    1、包装箱执行陕西省DB61/T 379―2006标准,蔬菜外包装箱规格与标识标注使用规范。

    2、包装箱设计应美观大方、图案清晰、外观整洁,直接与蔬菜、果品接触的包装箱、拖盘、保鲜膜及其他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所用产品必须选购自取得国家食品包装物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包装箱外要注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菜清单、质量等级、包装日期、安全食用期、生产者和经销者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取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的产品可以标注相应标志,未取得认证或非认证产品不得违法标注有关标志和相应文字。

    4、包装箱外宣传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其词,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货真价实。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2月14日至23日,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整治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24日至2012年1月20日,由农林、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箱装礼品蔬菜、果品的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三)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25日,总结专项整顿活动经验,建立长效的规范管理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农林、卫生、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杨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林局副局长王毅君担任,具体负责规范箱装菜果市场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农林局负责规范箱装菜果市场管理的全面工作。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

    2、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箱装菜果企业各派驻一名质量监管员,负责作好箱装菜果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区工商分局负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无证照经营、侵犯商标经营和无检测经营依法查处,依法取缔黑作坊、黑门店;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销售企业和批发市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配合区农林局对箱装菜果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执法检查。

    4、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箱装产品计量进行检查评定,配合农林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及包装物执法打假工作。

    5、区卫生局负责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发放,发挥区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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